上下班途中摔一跤就算工伤吗?黑龙江省人社相关负责人解读工伤险误区

2020年06月18日08:33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上下班途中摔一跤就算工伤吗?

近日,有读者提问,有人说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了一跤就是工伤了,真的这么简单吗?黑龙江省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当然没这么简单。而且还有不少常见的工伤保险误区要为参保人说明解释一下。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了一跤就是工伤?

没这么简单,要看具体情况!

专家表示,虽然在工伤认定范围内的确有“上下班途中”这几个字,但不可断章取义,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还有人问,那下班顺路买菜,在回家的路上被非机动车撞伤,算工伤吗?这个就不一定了。首先,要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算;如本人负非主要责任,且符合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范围,则算工伤。此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工伤伤情稳定后就可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依据

专家表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作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运用医学的方法、手段,对伤病人员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技术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待遇的依据。因此,一定要记得去鉴定。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退休前工伤、退休时仍在停工留薪期就没工伤待遇了?

错!具体情况看过来

专家表示,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月。

停工留薪期满经治疗伤情稳定了,经鉴定达到因工致残达到相应等级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退休前发生工伤且仍在停工留薪期的从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其工伤待遇的继续享受。

非全日制用工可不缴纳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

专家表示,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

工伤休息期间只有最低工资?

原工资福利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专家表示,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