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推荐地方重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报黑龙江省重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其中将优先推荐已申报全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的33家企业。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此次征集申报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需注册地在黑龙江省的民营企业(不含外资企业),并应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具有一定的人员、资本、技术规模,发展潜力大,人才需求旺盛,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行业或区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同时,申报的企业还需满足至少已开展3年以上稳定校企合作,协同开展技术攻关,教学课程资源开发,校企人员双向流动,吸纳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有深度开展产教融合工作的积极性,具备成为地方或行业产教融合示范企业的建设愿景;经营情况良好等条件。
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后,省发改委等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综合评审,择优推荐全省重点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记者 张立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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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需于7月1日前反馈省发改委,电子版(含扫描件)同步发送至hljshc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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