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疾控中心提醒:5类人群不宜接种疫苗

2021年04月01日15:26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4月1日电 (杨雪楠)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1亿剂次。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首版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最新明确了5类不宜接种疫苗的人群。4月1日,黑龙江省疾控中心也对既往新冠肺炎患者或感染者、育龄期和哺乳期妇女、免疫功能受损人群等特定人群接种事宜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说明。

据介绍,国家卫健委3月29日发布的首版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明确,5类人群不宜接种疫苗: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黑龙江省疾控中心对既往新冠肺炎患者或感染者、育龄期和哺乳期妇女、免疫功能受损人群等特定人群接种事宜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说明。

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能接种疫苗吗?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既往新冠肺炎患者或感染者需要接种疫苗吗?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肾病、免疫功能受损人群能接种疫苗吗?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

肾病、免疫功能受损人群能接种疫苗时需按疫苗种类区分情况。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责编:王思迪、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