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 《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04月21日18:06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绥化4月21日电 (杨雪楠)4月21日下午,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秘书长姚民就《条例》的重要意义、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姚民表示,《条例》把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作为立法价值目标之一。力求做到餐厨废弃物从产生、投放、收集、运输直至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全过程均纳入到《条例》的规制范围。规定了餐厨废弃物定点投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制度。规定了台账和联单管理制度,并把相关数据电子化、信息化统计和处理作为鼓励事项进行推广。规定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与收运处置单位订立合同,即明确了强制缔约义务。明确了禁止性条款,除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并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置机制和投诉举报制度。

为了响应“光盘行动”,减少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中规定将采取两种方式规范不同主体的行为,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制其发挥好带头示范的作用。从鼓励角度规定餐饮经营单位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餐品和打包服务。从强制的角度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宣传提示义务以及禁止设置最低消费额,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据介绍,《条例》力求通过市场经济杠杆和政府财政资金补贴两种渠道,合力解决餐厨废弃物处理资金来源问题,与传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同,有偿收集是一种运用市场方式与行政管理方式相配套的环境管理模式,政府的职责是定价和监管,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与处置单位都是市场的主体,除处理费用定价权外,其他均依照市场规则运行。同时,《条例》规定了处置企业运营可行性缺口财政补贴制度。

《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经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2月24日经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图片由绥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

(责编:张齐、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