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交出2020年“蓝天答卷”

来源:大庆日报

2021年04月27日08:42  
 

326天!这就是2020年大庆市交出的“蓝天答卷”。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去年大庆市共进行了366天有效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其中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6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9.1%。

“2020年,大庆市环境空气质量为6个监测项目,执行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方法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633-2012)。”据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大庆市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部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其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限值;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限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为1.1毫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限值;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30微克/立方米,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

其实,抬头可见的“大庆蓝”,早已成为大庆人的生活常态。大庆市空气环境质量六项指标自2017年以来保持全面达标,2020年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5.5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5年下降42.86%。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也是幸福。为了将这份幸福延续下去,2021年大庆市将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打好“三大战役”。

——抓实燃煤污染治理工程。推动中油电能公司4台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深化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以肇州、肇源两县为重点,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工程,重点推动肇源县第二热源项目,撤并肇源县长隆热力有限公司、龙熙物业有限公司等燃煤锅炉。推进完成林甸县华邦生物质能热电、肇源县庆翔生物质热电工程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完成拆迁改造761户。推进建成区外财政供养单位燃煤小锅炉淘汰。实施农村地区秸秆替代为主的清洁改造,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650台。全年实现压减散煤使用量14万吨。

——推动重点领域治理。深化VOC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完成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甲醇罐高效密封治理项目,推进VOC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加快构建“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突出抓好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全力争取“零火点”。

——强化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深度融入“哈大绥”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及时研判天气污染程度,启动相应等级预警,落实“一企一策”减排措施,推动重点企业相关粉尘、VOC、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产生流程限产停产,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工地、道路等扬尘管控,市县(区)联动开展应急执法检查,减轻污染过程影响,推动实现“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目标。(记者 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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