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开始

2021年05月16日08:27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我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开始

  根据《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开始申报。

  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重点及领域方向有哪些?

  据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科技重大专项将围绕“百千万”工程和拉长育壮省内优势特色产业链供应链,聚焦区域发展重点,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一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培育新产品、新产业、新市场、新业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和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今年围绕产业基础好,市场空间大,比较优势突出的高端装备、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发布“现代交通运输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大数据及新一代人工智能”“食品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及医学工程”等5个科技重大专项39项指南。

  申报有哪些要求?

  据介绍,申报单位原则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良好、管理规范、在黑龙江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企业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产学研合作,与省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申报企业原则上应具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须不低于申报省拨经费的50%。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受聘于我省科研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等可作为项目负责人。

  为使青年人才尽快成为科技创新主力军,《通知》特意提出,鼓励青年人才参与项目,年龄在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应在研究团队中占一定比例。

  我省鼓励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400~800万元之间,2021年一次性拨付,但企业承诺配套资金额度须高于省拨经费额度。项目执行期2~3年,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应有3级以上提高,达到7~9级和产业化要求。

  符合条件该如何申报?

  项目申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进行在线申报。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时间从即日起,截至6月2日17时。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刘深 记者彭溢)

(责编:李忠双、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