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部门联合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05月21日20:24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5月21日电 (李熙爽)5月1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七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自5月起至11月,联合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规定三项主要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固废法。黑龙江省各市(地)要组织固废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意识;通过学习培训、新闻报道、信息公开、社会宣传、知识答题等方式,宣传普及固废法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黑龙江省各市(地)要以重点区域(沿江、沿河、沿湖等)、重点行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重点企业(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上企业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处置企业)为排查重点,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

依法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治理。黑龙江省各市(地)要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塑料污染、污泥安全处理共八个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分三阶段进行。5月至6月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按固体废物分类形成问题清单;7月至10月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限时整改;11月省直各有关部门将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建立整改台账。

方案要求,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利用人防、技防手段全面排查。对组织不力、谎报瞒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将通过省级生态环境督察等机制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挂牌督办,督促工作落实。要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及时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或环境犯罪案件,真正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良好效果。

(责编:赵怡、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