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

2021年05月28日16:11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发布会现场。石启立 摄

人民网哈尔滨5月28日电 (王莹)5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华菊介绍,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全省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连续两年实现100%,目前在黑龙江省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常态化。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华菊。石启立 摄

据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落实推进措施。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并对不出庭的追责方式作出明确规定。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诉讼,直接倾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呼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同年年底,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了《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年终考核、责任追究方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4月,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通报审理案件的法院院长及被诉行政机关;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案件,经法院书面建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未出庭的,将通报抄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巩固提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保持100%出庭应诉率基础上,推动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优势和作用,真正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