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韩婷澎摄
人民网哈尔滨6月4日电 (韩婷澎)6月4日,在黑龙江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20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会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陈家厚介绍了黑龙江省自然生态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相关举措。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陈家厚。人民网 韩婷澎摄
陈家厚表示,与去年同期相比,2021年1-5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数据显示,1-5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0.4%,同比升高3.9个百分点;PM2.5浓度平均浓度为35μg/m3,同比下降7μg/m3,降幅为1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共24天,同比减少36天。省会城市哈尔滨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为72.8%,同比升高1.7个百分点;PM2.5浓度平均浓度为54μg/m3,同比下降20μg/m3,降幅为27.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共5天,同比减少15天。总体上看,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是向好态势。
陈家厚介绍,为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从5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专项攻坚行动,充分利用非采暖期的有利条件,实施一批治理工程,削减污染排放总量。一是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二是加快推进钢铁焦化企业脱硫脱硝全覆盖工程,三是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五大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四是开展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同时,继续推进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一是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哈尔滨、绥化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二是完成火电行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非电力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三是推进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生物质供热、智慧供热等工程,优化供热结构,减少散煤用量。
陈家厚说,“十三五”期间,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水污染防治的任务仍然很艰巨。
陈家厚介绍,2021年,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围绕编制好一个规划,保护好一方水源,消灭两个劣V类水体,重点推进5个方面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结合黑龙江省流域特色,聚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规划好未来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二是推动水源地保护。抓好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200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保护好“百姓水缸”。三是开展劣V类水体治理。指导劣V类水体所在地市编制治理方案,加大治理力度,力争年底前消除2个劣V类水体。四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督促市、县级地方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因地制宜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对冶金、电镀、化工等7大重点产业定位的园区加大督办力度,严格要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五是推进重点流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加大安肇新河治理力度,启动一批治理项目,加强存量问题整改,紧盯企业点源污染管控,使安肇新河水质有较大改善。
陈家厚介绍,黑龙江省是生态大省,全省对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始终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了原生态保卫战、“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一系列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挤占生态空间的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总体上看,全省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得到严格保护,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陈家厚说, “十四五”期间,黑龙江将牢牢树立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理念,进一步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我们将持续组织“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监管体系,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破坏行为,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依法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作为监管目标,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移交和督察生态红线范围内的生态破坏问题,守护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三是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组织开展典型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与变化趋势,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胁迫因素,提出应对措施和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