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城市公共停车场(位)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生活报

2021年06月16日08:37  
 

为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位)管理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黑龙江省决定自2021年6月至11月期间,深入开展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省住建厅和各市地举报电话。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围绕以下方面问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举报投诉:

1.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位)问题。重点整治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法定许可设置收费停车场(位)进行收费;在免费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用等问题。

2.违规引入运营主体问题。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确定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同一公共区域的收费停车场违规发包给多个经营主体运营;运营主体承包后违反规定或约定层层转包、层层加价等问题。

3.违规设置收费标准问题。重点整治价格主管部门未按法定程序确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违规定价等问题。

4.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重点整治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停车管理员不按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发票或财政部门收费票据;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价办法、收费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问题。

5.违规进行运营管理问题。重点整治私自截留停车费,不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不依法与停车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记者 张立)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