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

2021年06月23日08:19  来源:黑龙江日报
 

22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范宏,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下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孙珅主持会议。

副省长李毅,省法院院长石时态、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张巍作的省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说,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监委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聚焦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监委将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政治责任,紧紧依靠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推进工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始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明确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原则,确定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及其职权,建立健全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完善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强化了审计监督作用。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草案)》强化了政府、各级工会和妇女组织监督的职责,强化了用人单位义务,拓展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设定了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邮政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修正案(草案)》在农村寄递服务网络建设、邮政业绿色发展、快递员权益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末端投递服务保障、邮政和快递服务车辆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草案)》强化了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政治责任,构建了党领导下的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创新、有效保护利用黑土地,强化黑土地保护考核监督,推进专项立法进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决定(草案)》规定了具体适用税率以及其他减免政策等。

会议听取了关于《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双鸭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说明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中说,《条例》实施以来,省、市“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力,出台了配套政策,狠抓了工作落实,营商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重难点问题解决取得积极有效进展,法治环境日趋完善,《条例》贯彻落实积极向好。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报告中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大麻产业发展,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发展重点,立足我省优势、优化品种设计,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集聚发展,强化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完善标准体系、抢占产业发展先机,开展先试先行、打造示范新引领,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及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21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和审查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相关问题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个别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省人大人事委关于省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部分法职人员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分组审议。

不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地)人大常委会(工委)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关议题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记者 闫紫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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