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仲裁院“六措并举”创新调解模式

来源:铁力市委宣传部

2021年06月24日15:17  
 

铁力市仲裁院通过借鉴“枫桥经验”精髓,积极探索多种解决劳动纠纷的工作方法,“六措并举”创新推出多维调解工作模式,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传承红色基因,感悟思想伟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铁力市仲裁院以“六措并举”调解仲裁工作模式,坚持“不调不立,先调后立;不调不裁,先调后裁”的原则,在立案前、立案后、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裁决前进行调解,不放弃任何可能达成调解的机会,使大部分案件“变裁为调”。

在立案前,接到申请人申请,了解基本情况后,确定被申请人身份,核实信息后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矛盾点,并针对矛盾点进行调解,劝说双方通过讲事实,说道理以对话的形式解决问题。立案后,针对前期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讲明利害关系,进行逐一梳理,理清双方争议焦点,以事实为依据,同双方进行调解,争取在庭外和解。在庭审前,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单独做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之前所讲继续细化,设身处地的为双方着想,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进一步缩小双方矛盾,争取双方满意化解争端。庭审中,查清楚案件的事实,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庭调解,给双方六天思考期、接受期和法律认知期。庭审后,调解。针对已经审理完毕的案件,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双方压力,对双方再次普法宣传,讲明双方对错得失,以唠家常、谈心的方式,劝说双方理性解决矛盾。最后,裁决前,本着“互相磋商,双方各让一步,调成就是水平”的理念,用以“案普法”的方式,以仲裁院为平台,进行裁决前最后一次调解,实实在在为企业与申请人搭建沟通桥梁,及时维护双方的利益。

自今年年初以来,铁力市仲裁院受理各类争议案件227件,调解结案191件,仲裁案件调解率达88.88%,标的额达120万元。本着凡事有依据、凡事有结果的工作原则,让绝大部受理的案件在铁力市仲裁院执行完毕。

(责编:李宏頔、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