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进一步改善人居生活条件 让群众住进好房子、住上暖屋子

2021年06月29日21:15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哈尔滨6月29日电 (韩婷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聚焦群众关切,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为民办实事。6月29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守志介绍,党史学习教育以来,黑龙江省围绕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供暖等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动真章、见实效,让群众住进好房子、住上暖屋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守志。

李守志介绍,在城镇棚户区改造方面,2019年,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提出“力争三年内消灭地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内棚户区”。2020年黑龙江省正式启动主城区棚改“攻坚战”,并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省委将加快消灭主城区棚户区列为今年突破性重点工作,计划新开工改造主城区棚户区4.09万套。截至6月15日,已开工1.73万套,提前完成了阶段性目标。一是压实责任。及时将主城区棚改新开工任务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具体项目地块,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及具体保障措施,落实落靠责任目标。二是筹措资金。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给予主城区棚改项目优先支持保障。截至6月15日,已安排中央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82.05亿元,为项目顺利推进实施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三是抢抓进度。加快推进改造项目开工前征收拆迁,加快完备开工必要手续,抢抓开工进度;通过适时会议部署、双周跟踪调度、定期抽查核实、及时约谈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开工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面对老旧小区存在的墙体透寒、屋面漏雨、配套设施老化等问题,抓住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旧改工作。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了《黑龙江省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城市社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重要任务相结合,明确改造范围、改造类型和任务目标,完善了组织实施机制、改造资金筹措机制,确定了配套政策支持渠道和保障措施。二是加快项目建设。6月18日至6月19日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效应。2021年,全省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39个,涉及40万户,惠及群众近120万人。截至6月15日,全省已开工833个项目,31个市县开工率达100%。三是加强综合改造。黑龙江省旧改主要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改造类型。各地在项目谋划时,结合每个项目实际,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采取“一区一策”办法,统筹谋划设计,既维修楼本体外墙、屋面、楼梯等公共部位,又改造提升水热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着力补齐居住社区短板弱项。同时,结合实际增设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生活性配套服务设施,通过综合改造,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环境品质。并在改造中引导物业企业全程参与改造,做好后续管理,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在城镇供暖方面,面对部分地区供热不达标等问题,迅速开展城镇供暖“冬病夏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供暖领域突出问题,用实际成效和变化回应群众关切期盼,确保今年冬季供暖期群众住上暖房子。一是查热源,消除源头隐患风险。加快建设备用热源或实施多热源互联互通,确保热源能力满足供热需求。二是查管网,补齐供热运行短板。加快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抢抓夏季施工黄金期,确保年度改造任务按时完成。三是查中控,提升热力调节水平。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等设施设备,制定整改计划,保证设施完好,提升调控水平。四是查终端,疏解居民用暖堵点。全面排查楼内管线老旧、室内管线不合理、堵塞等问题,力争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解决存在问题。五是查储煤,加快热企储煤进度。严控储煤质量、严查储煤场地,确保开栓前纯集中供热企业储煤率达到50%以上。六是查主体,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严从重处罚不符合条件供热企业,深入开展供热企业信用评价,6月底前公布供热企业“红黄黑”榜。七是查弱项,增强应急处突能力。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依托大型供热企业建立政府应急抢险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同时,《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已起草完成,拟将居民室内温度内容调整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立法听证会议计划7月召开。

图片由孙英鑫拍摄。

(责编:李宏頔、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