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布抗洪抢险工作通知

2021年06月29日09:14  来源:黑龙江日报
 

28日,鹤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发布抗洪抢险工作通知。

通知称,经省水资源中心与水利部信息中心、松辽委水文局会商,嘉荫至抚远段将于7月2日至7月8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超警戒水位0.30~1.35米(嘉荫站),低于保证水位0.51~2.29米(嘉荫站),洪水量级8~10年一遇(抚远站),嘉荫至抚远段将于7月2日至7月8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超警戒水位0.30~1.35米(嘉荫站),低于保证水位0.51~2.29米(嘉荫站),洪水量级8~10年一遇(抚远站)。

目前,鹤岗市防指已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要求各级责任人要保持在岗在位,层层压紧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责任链条,做到无死角、全覆盖;要强化科学施策,要科学制定预案,明确重点保护目标,实时更新完善;要优化调度指挥,各级防指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好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资源力量;要全面保障供给,及时组织转移避险,安置好转移群众的生活,协调好电力、通信、铁路、公路等部门,打通应急救援保障和抗洪抢险的必要通道;要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突发险情灾情的信息报送工作。

据了解,鹤岗市防指将根据黑龙江水情涨幅,适时提高响应等级。

据悉,25日,鹤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陈苏带领市防汛办人员,检查绥滨县、萝北两县防汛工作。检查了黑龙江沿岸危险村屯,详细了解历年发生险情程度、各村屯人需要转移人口数,实地考察了黑龙江沿岸危险堤段、危险村屯、转移安置路线、安置地点等。(记者 王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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