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为“农业芯片”保驾护航 制定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又到一年备春耕,近期,作为“农业芯片”的种子成为农业生产者关注的焦点。为了打好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振兴,近日,黑龙江省制定了《黑龙江省2022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方案的工作目标为:通过开展全方位种业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种业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查处一批套牌侵权、制售假劣、以粮代种、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大案要案,形成有力震慑,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种业市场环境,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方案的工作重点为:在种子生产基地、种畜禽场、种子大市场(种子一条街)、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屯种子销售网点以及相邻省交界区域,重点关注网络销售种子行为。将近几年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有违法记录的和被举报投诉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冻精经销商、农民合作社、乡村流动商贩及农村经纪人等涉种经销行为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严打制售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非法转基因种子以及以商品粮充当种子等违法行为,严查标签标注不规范、二维码不规范、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对种业市场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形成全面围剿态势,使非法种子无处藏身、无法下地。各地农业执法机构要联合种业技术服务部门,组织开展种子质量抽检,扦取一定比例市场上流通销售的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及杂粮、杂豆、瓜菜等登记作物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转基因成分及品种真实性等项目检测。对在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发现不合格的情况要及时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抓住关键环节,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严格制种基地监管。在制种基地播种前后一个月内,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对辖区内制种基地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制种生产者、品种名称、生产地点、生产面积等信息,并经市(地)汇总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和省种业技术服务中心。在种子生产花期和收获前,采取市县两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联查、省级抽查等方式,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产地检疫等内容为重点,对辖区内大豆、水稻、杂交玉米繁制种基地,开展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套牌侵权、实际生产与生产经营许可证副证不符等行为。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
三是加强种子企业检查。各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对辖区内已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在冬季种子入库的关键时期,采取市县联查、省级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严查种子加工销售环节,抽取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指标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把种子出库关。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及投诉举报较多或发生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适当减少检查频次;对当地主栽品种和近3年来存在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主体以及生产上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品种,要加大抽查力度。对承担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储备项目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围绕储备任务落实、种子质量、资金使用、储备期日常监管等情况开展检查。
四是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各地要组织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种畜禽场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系谱档案不全和销售假冒伪劣精液等问题。尤其是加强对牛冷冻精液销售监管,要提高抽样检查比例。无鉴定能力的执法机构可将抽取的冷冻精液样品,送至省畜牧总站实施质量鉴定。(记者 宋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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