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许勤在2022年省总河湖长会议上强调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胡昌升出席并作工作部署
5月27日上午,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河湖长许勤主持召开2022年省总河湖长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部署要求,打好碧水保卫战,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优化水环境、确保水安全,扎实做好新时代治水兴水文章,加力推进“生态振兴”,加快建设“绿色龙江”。
5月27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河湖长许勤主持召开2022年省总河湖长会议。
黑龙江省总河湖长胡昌升作工作部署,省级河湖长张巍、沈莹、徐建国、王一新、杨博、李玉刚、何良军、于洪涛、李海涛、孙东生出席会议,张安顺、石时态、高继明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听取了全省河湖长制总体工作情况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部分成员单位及哈尔滨、佳木斯、鸡西、鹤岗市的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对于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加强河湖保护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风景线,努力实现河湖永续利用、人水和谐共生。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要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反馈整改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攻坚克难,推动全省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全面治理水污染,打好松花江生态保护治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大监测力度,加密监测点位和频次,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污水集中达标处理、工业企业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个全覆盖”,实行台账管理,倒排销号时限,坚决遏制反弹,确保实现长制久清。要节约利用水资源,全面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建立刚性约束、严格用水管控、优化空间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快复苏水生态,统筹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深化河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管控,打造沿江河湖绿色生态廊道,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着力建设幸福河湖。湿地是水生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也是黑龙江省宝贵的资源,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维护其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持续造福人民。
会议强调,要抓住新一轮基础设施投资机遇,加快全省水网和管网体系规划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项目布局,加快松花江连通、乌苏里江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和城市水源地建设,推进地下水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建立“大数据+河湖长制”新模式,加强河湖智能化建设,形成全天候、全流域、全方位监测监管网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河湖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的责任链条,推进河湖治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每片水域都有人管、有人护,把河湖长制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未雨绸缪、抢前抓早,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防洪工程险工险段整治,着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做好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确保大江大河安澜和中小流域安全度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地)、县(市、区)设分会场。(来源:黑龙江日报 记者 曹忠义 李国玉 摄影 邵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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