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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发布第23号公告

来源: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09月25日2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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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23号〕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省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26日0时起,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居民恢复有序流动。居民进出小区主动扫码、规范佩戴口罩,不跨小区流动,严禁人员聚集。外卖、快递、投递等从业人员不得进入小区,保持无接触配送。出院(出舱)、解除集中隔离后居家管控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农村人员非必要不离村,保持家庭田间“两点一线”从事农事活动,不扎堆、不串门。

二、暂缓恢复公共交通。除防疫保供、应急救援、医疗救护、重要公务等车辆外,公路客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继续暂停运营,私家车等其他社会车辆暂不上路通行。

三、恢复民生保障业态。在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下,有序恢复各类商超、理发店、便利店、母婴用品店营业。餐饮服务场所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暂不开放堂食。其他业态暂缓开放,由行业管理部门开展防疫安全评估和整顿。

四、所有恢复运行的场所,严格落实错峰限流、1米线、清洁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定期监测评估等防疫措施。必须设立防疫监督员,保持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室内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日常接待人数的50%。

五、广大市民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庆,确需离庆的人员,需向属地社区(村屯)提出申请,经县(区)指挥部核实后向市指挥部报备,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离庆。

六、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提示广大市民群众,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市外抵返庆前2天要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在公共场所规范配戴口罩,积极配合扫码、测温、限流措施;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齐心协力巩固全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5日

(责编:王思迪、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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