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高院通報全省法院 “執行護春耕”行動成果
5月13日,黑龍江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執行護春耕”行動成果,並發布5起典型案例。省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程顯波作主旨發布,省法院執行局相關同志發布典型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根據《全省法院開展涉農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全省法院自2月27日起至5月15日開展涉農案件集中專項執行行動,加大對合同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種子化肥農藥等涉農案件的執行力度,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以執行服務為春耕生產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壓艙石”,守護“大國糧倉”。截至目前,全省執結涉農案件1293件,執行到位金額3.08億元。
涉農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緊扣“司法護農”“守護民生”主線,緊盯春耕備耕關鍵時期,不斷創新工作機制,通過深化執源治理、加強關聯案件集中執行、依托執行服務中心為涉農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加強與各部門聯動等方式,縮短涉農案件執行周期,實質化解涉農資糾紛,保障農戶春耕資金及時到賬,切實跑出涉農執行“加速度”。
為有效維護正常商業行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嚴格區分“失信”與“失能”,精准適用失信黑名單懲戒措施,讓執行有力度、更有溫度。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積極引導種植戶、涉農企業採取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或托管經營、委托經營土地等方式,源頭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糾紛,避免“耕地撂荒”“違法搶種”等問題發生。對於拒不執行行為,法院依法規范運用強制執行手段和措施,通過拘留、罰款、搜查、懸賞等強制手段迫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涉農專項行動期間,全省法院司法拘留65人,發布失信被執行人368人、限制高消費609人,發布“老賴曝光台”14批,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1120余萬元。對於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申請執行人又面臨生存、生活困難的,考慮到當前是護春耕、保民生的重要節點,法院積極在法律框架內採用靈活執行的最優方案,促進雙方達成和解,並與當地政府溝通協調,為申請執行人提供物資、資金等救助,解決農民春耕生產難題,做春耕護航的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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