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因地制宜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2020年07月30日15:23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7月30日电(韩婷澎)为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官兵和军属合法权益,维护军政军民团结,自8月1日起,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和省武警总队政治工作部共同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军人军属”专项活动。

全省各地各部门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部队基层,走进边防哨所,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要与部队各级兵役机关加强联系,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入伍新兵及其家属了解自己的义务和合法权益。积极发挥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络员职能作用,使广大官兵熟悉掌握法律援助维权渠道。

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实际,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军人军属紧密相关的民生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对于涉军维权案件,只要承办该案件的机关在黑龙江省内,不论当事人军籍在何地,均提供法律援助。对在省外服役的黑龙江籍官兵,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黑龙江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均可提供法律援助。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应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设置“军人军属优先”指示牌,公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相关制度。以“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为原则,对持有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人员证)、军属证明的军人军属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实现从“应援尽援”走向“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选派有业务特长的资深律师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对行动不便的军人军属、老军烈属和伤残军人,提供上门服务,彰显法律援助的人文关怀。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有效提高与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沟通协作力度,因地制宜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以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桥梁作用,引导军人军属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帮助解决军人军属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责编:王旭、赵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