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旅厅下发通知 做好汛期暑期文旅安全工作

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2020年07月30日14:30  
 

暑期旅游旺季来临,同时黑龙江省进入主汛期,省文旅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安全工作和暑期文旅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当前黑龙江省强降雨频繁,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风险增大,同时暑期旅游旺季来临,游客出行量大,旅游安全问题处于易发高发期。各地要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强化预警提示和隐患排查,加强与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海洋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风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等相关信息,引导游客和旅游企业预防规避安全风险。

各地要开展汛期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再排查及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及时启动各类避灾场所,标明避险路线,告知避灾地点,并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加强与水利、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协同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应对汛期各类涉旅突发事件。

要督促旅行社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在必要情况下,应提醒相关部门采取暂停营业、分流游客、停止户外涉水项目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重点文保单位要对年久失修文物建筑遇到灾害性天气是否有被淹、垮塌风险,避雷器材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乱搭乱建、用电用火不规范等现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结合当前防汛工作形势,完善汛期应急预案,提前制定紧急避险转移预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文旅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文化旅游等经营场所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人员管理,遵照景区、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相关规定,落实常态防控措施、实施限量开放、有序开放,坚持预约限流制度,避免人员过度聚集,鼓励采用高科技防疫手段,避免文化和旅游活动引发疫情传播。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检查,玻璃栈道、漂流、游船、快艇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该加强安全自检评估,避免高风险设施带病运行,避免突发灾害天气条件下冒险营业等危险行为,为暑期旅游提供合格安全的设备设施。(记者 李晶琳 董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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