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变化

来源:哈尔滨日报

2020年08月19日09:51  
 

近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正式实施。

《通知》提出,对于黑龙江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符合上述有效期延期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如需要在证书上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明确有效期的,企业可在省住建厅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延续申请,换发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质证书,证书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者 王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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