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将规范拆改房屋 周边居民强烈反对不得审批

2020年08月19日09:59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老旧危房缺少房屋安全鉴定周边居民强烈反对不得审批

  私挖地下室、擅自改了房屋结构……1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强化既有房屋结构拆改管理,哈尔滨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结构拆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代拟稿),即日开始向市民征求意见。

  周边居民强烈反对的拆改不得审批

  既有房屋结构拆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通知(代拟稿)规定,严格落实房屋结构拆改监管责任,将既有房屋结构拆改纳入重点监管领域;区财政、法制、住建等部门要为区执法部门提供经费、法规和技术支持,确保房屋结构拆改“查得出、管得住”。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必须按照房屋设计的结构和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保证房屋结构的整体性和安全性,严禁擅自拆改房屋结构。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因生产经营、发展经济需要拆改房屋结构的,要按照规定,事前向房屋所在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按要求如实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和设计文件等要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批受理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批后监管,形成闭环管理,其中,对老旧危房、无合法产权房屋、缺少房屋安全鉴定和设计方案,以及周边居民强烈反对的拆改申请,一律不得审批;对涉及文物保护、历史建筑、城市规划、市容市貌、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拆改申请,在审批前要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对未按审批内容拆改、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的,一律叫停,并按规定移交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违规拆改一律上限处罚

  区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未经审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对责任人实行上限处罚,并采取强力措施监督责任人限期整改;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只查不改、以罚代管的情形,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整改一处,确保整治到位;对严重影响房屋本体安全的拆改行为必要时可采取“代履行”的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拆改行为引发安全事故;对拆改房屋结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在房屋拆改监管工作中存在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记者 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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