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草局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工作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08月19日11:17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精神,提前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省林草局党组工作部署,8月5日省林草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黑龙江省各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主管部门,克服重重困难,较好的完成了春季候鸟监测、野猪非洲猪瘟等野生动物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特别是对野生鸟类禽流感、新城疫、野猪非洲猪瘟等威胁黑龙江省生物安全的主要疫病做到常抓不懈。积极向国家和省多渠道争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对全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站点建设投入,有效提升了各有关单位的监测防控能力。

要进一步提高对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的潜在风险的认识,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提前谋划,合理布局秋季候鸟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控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林草局党组部署要求,确保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落实落靠。

二是持续加大野生动物管控工作力度。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主体责任。一要充分发挥野生动物监测站点作用,充分调动生态护林员等优势力量,对所辖区内所有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集群活动地、候鸟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等加密野外巡护监测密度和频次,分区划片、将野外巡护看守责任分解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机构、人员,形成严密、有效的保护网格。密切关注野生动物异常状况和死亡等情况,一经发现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相关情况,要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准确信息,并做好现场隔离封控工作,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公众远离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切实提高公众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病毒传播风险。二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织好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示展演等场所排查,督导其做好日常消毒和防疫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要求,加大对非法销售、购买、运输、携带、滥食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科研单位合作,开展有关课题专项研究,加强自身科技队伍建设,提高主动预警能力。四是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要加强卫生防疫管理,要严格封闭饲养区,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现异常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处置。

三是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制度落实落靠。各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主管部门,要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的各项措施,要做好野外巡护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储备,对发生的野生动物疫病要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谎报、迟报等情况发生,各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野生动物保护的职责,担负起保护物种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的神圣使命,坚决筑牢黑龙江省生物安全防线。

(责编:赵怡、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