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

2020年08月22日06:40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科教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突出黑龙江优势特色,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精细化管理,加强教研科研指导引领,聚焦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健全管理责任体系、质量标准体系、专业队伍体系和评价监测体系,推动义务教育更高质量更加公平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留住黑龙江发展需要的人,为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五育”并举的素质教育体系

1.坚持德育为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依托我省自然与人文特色资源,打造红色基因传承、绿色生态文明、蓝色高新科技、金色现代农业、银色冰雪文化的社会实践大课堂。实施中小学德育“红扣子工程”,强化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开展黑龙江优秀精神教育,建设一批新时代德育示范校、精彩思政课堂、品牌主题实践活动。创建文明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乡村温馨校园。深入推进研学实践教育,推进各类公共文化设施、自然与人文特色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制度。建好班主任队伍,完善教师家访制度。

2.提升智育水平。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设置实施方案,推进育人方式、考试招生、监测评价和课程教学改革,确保学生达到学业质量标准。执行义务教育装备基本标准和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鼓励建设学科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综合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2023年前,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3.强化体育锻炼。完善体育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普及推广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项目,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除体育免修学生外,未达体质健康合格标准的,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将体育科目纳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推动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做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4.增强美育熏陶。落实国家规定艺术课程,开设戏曲、剪纸、版画、冰雪文化等黑龙江特色课程,帮助每名学生掌握1至2项艺术技能。办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鼓励学校组建特色艺术团队,努力形成“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建设一批黑龙江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加强对美育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支持艺术院校在中小学建立对口支援基地。

5.加强劳动教育。实施“最美劳动实践工程”,积极开辟劳动基地,创建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建立学生参加家务劳动、校园劳动、社会劳动等考评机制。

(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1.优化教学方式。实施“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工程”,聚焦课堂教学,抓实教师集体备课,探索高效教学模式。建立教学质量提升实验区和实验校,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教学案例,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混合式、综合化教学。

2.规范教学管理。省级教育部门要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加强课程实施全过程监测评估。市县级教育部门要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学校要精细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规范实施课程标准,重视差异化教学,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实行个性化指导。

3.加强课程建设。制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完善审议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试行《劳动与技术》课程。做好教材选用和使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4.探索融合教学。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支持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远程同步教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健全线上教育教学资源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

5.减轻学生负担。合理安排学生在校时间,科学统筹作业总量和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各学段“零起点”教学。健全年检年报、“黑白名单”等制度,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规范中小学竞赛行为。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师范教育培养层次和质量,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各地要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落实5年1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实施中小学教师“十百千”工程。加大对农村、偏远薄弱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倾斜力度。落实好国家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教学素养展示、教学名师评选和表彰奖励制度。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各地要做好编制具体核定与统筹使用工作,制定小规模学校编制核定标准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生活服务的实施办法。通过设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用账户”健全教师补充机制。按规定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调整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制定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稳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启动实施龙江银龄讲学计划,深入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对长期在边境、乡村、林场、矿山等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任教教师的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3.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制定我省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实行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办法。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对在乡村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给予交通补助。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教师教育惩戒权。

4.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实施校长培训5年行动计划,开展乡村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和名校长研修,努力打造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

(四)破解关键领域改革发展难题

1.推动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优质均衡攻坚行动计划”,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强校+弱校”联盟式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相关政策上向边境地区倾斜,按期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到2022年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建设达标比例达到20%。

2.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比例不低于60%。建设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改革,稳步推进省级统一命题。落实公办民办“同权同责同招同管”要求,深化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制度改革。

3.健全质量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等。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校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化成长、规范办学行为、增强社会满意度等。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突出考查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劳动实践等。

4.提高教研支撑能力。完善省、市、县、校机构健全、所有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完备的教研体系。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探索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研工作模式,打造品牌教研活动。

5.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实行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严格控制面向义务教育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未经当地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

6.重视支持家庭教育。实施“百万家庭赋能工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推进中小学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创建家长学校,推广优秀家庭教育示范案例,提高家校协同育人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把义务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将校园安全纳入社会治理。加强校医队伍建设,强化常态化传染病防控。推进中小学校园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率和专职保安配备率达到100%,发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作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做好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统筹规划。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教育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党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抓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机构编制部门要做好学校编制核定工作。发改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配合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统筹做好土地供给工作。住建部门要做好学校建设过程的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足额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人社部门要依法落实教师待遇,为学校招聘教师提供支持。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推动提供更多儿童优秀文化产品。网信部门要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党委政法委要协调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和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普查工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控辍保学提供支持。检察机关要发挥校园安全、法治宣传、犯罪预防等方面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收费、广告、反垄断等监管工作。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妇联要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做好少年儿童有关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健全督政、督学、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考评体系,严禁把升学率作为唯一考核标准,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

(四)营造良好生态。做好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师德师风楷模的宣传报道,创作推介优秀儿童文化精品,打造绿色健康网络空间,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氛围。

(责编:赵怡、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