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出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指导意见

来源:齐齐哈尔新闻网

2020年08月24日08:19  
 

为加快建立导向明确、分类科学、规范有序、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人才评价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日前,齐齐哈尔市出台印发了《齐齐哈尔市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根据各类人才不同职业属性、岗位、层次特点和职责任务,围绕该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中的重点领域人才,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分类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对不同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

在评价标准上,德才兼备,品德优先,在突出品德的前提下,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加强对人才政治纪律、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廉洁自律、奉献精神等方面评价。同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着重评价人才责任担当、专项攻关、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团队建设、人际沟通等方面的业务素质。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实效性,重点评价人才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在评价方式上,结合政府评价、市场评价、行业协会、学会及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社会评价等方式,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

在评价结果运用上,将评价结果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培养锻炼和退出及享受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直接与各类人才的“奖、罚、升、降、去、留”挂钩,逐步建立起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和流动机制。

《指导意见》的出台,建立了按照不同类别人才特点进行评价的机制,能够有效解决人才评价机制中存在的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问题,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保障落实用人主体自主评价权,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环境。(记者 宋家兴)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