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落实意见》,理顺执行工作中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流程,维护债权人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8月21日,牡丹江中院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签发《关于加强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
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牡丹江中院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宋殿宝安排部署,并要求执行局牵头负责推进。中院执行局经过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交换意见,最终形成《联动意见》。该意见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协助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工作机制、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等四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明确了人民法院因执行工作需要,可以查询、冻结、扣划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规范了查询、冻结、扣划的相关流程,畅通了全市法院与公积金各办事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
今后,两家单位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充分发挥《联动意见》的规范、指引和监督作用,为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