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9月1日施行

2020年09月01日09:51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9月1日电(袁成亮)今后,黑龙江居民装修房子、使用电器燃气、遇住宅突发情况,在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中都会找到办法。这得益于黑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出台。《标准》自2020年9月1日施行。据了解,黑龙江省是全国率先出台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地方标准的省份。

黑龙江率先出《标准》让业主安全住房子

消费者购买商品,都有一本使用说明书告知如何正确、合理使用商品。购买住宅,更需要内容规范的使用说明书告知房产买受人如何科学使用和维护住宅,从而避免在住宅装修和使用中发生违法违规拆改,避免发生事故。

为解决住宅使用说明书不规范问题,让全省居民规范使用住房,倡导全寿命期的住宅安全使用理念,增强住宅安全使用意识,正确指导住宅业主和管理单位的安全使用行为,落实住宅建设单位质量责任,规范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加快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在黑龙江省的推广应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哈尔滨达城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编写了《黑龙江省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标准》。黑龙江省是全国率先出台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编制地方标准的省份。《标准》共分5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居住区、住宅楼信息,住宅套内使用说明等。

租售二手房应出具合同和住宅安全使用说明

《标准》在基本规定方面明确,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套内使用说明应以户为单位分别编制。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的编制,应满足正确指导用户对住宅的安全使用,发生紧急情况的避险,保证全寿命期的建筑结构安全、设备设施功能及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前完成编制,并在交付房屋时提供给买受人。编制的内容应包括建筑(包含电梯)、结构、水暖通风设施、电气及智能化系统、燃气与消防设施的安全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在二手房买卖或出租时作为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附件,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或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同时提供。

此外,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在目次中对装修、水、暖、电、燃气等使用注意事项及发生功能性使用事故或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条目作出索引,以便于迅速找到相应解决办法。

《标准》在居住区、住宅楼信息方面明确,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应对住宅区内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救援场地、避难场所及其他与避险疏散有关的信息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应对住宅楼的外围护墙体构造进行说明,并给出使用注意事项。同时,应对住宅楼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等设备设施的位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水暖电气注意事项 《标准》给出细化要求

《标准》在住宅套内使用说明方面要求,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在建筑功能使用说明部分,应对住宅套内装修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应对住宅套内有防水功能部位、临空防护设施、门窗、安装室外设备、外窗清洁操作安全性进行说明,并给出注意事项。

在结构功能使用说明部分,应对竖向承重构件和水平承重构件、各功能区域的楼面使用可变荷载进行图示说明。应对室内装修对结构构件的影响进行说明,并给出使用禁止事项。

在水暖设施使用说明部分,应对给水系统立管位置、管径进行说明和实物标识,并对给水管道地面暗敷走向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应对给水系统的安全使用进行说明,并给出装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应对供暖系统供回水立管、管径进行说明和实物标识,并给出套内供暖系统的供热方式,对供热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应对住宅套内供暖系统的安全使用进行说明,并给出装修注意事项。

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在电气及智能化系统使用说明部分,应对套内的进户线缆、进户开关的规格型号及设计负荷进行说明,并给出使用注意事项。应对各类插座的规格、型号和额定用电功率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并给出使用注意事项。应对局部等电位联结系统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对等电位联结端子箱进行实物标识,并给出使用注意事项。

住宅安全使用说明书在燃气系统使用说明部分,应对套内燃气系统立管进行说明和实物标识,并对其他燃气系统设备设施进行图示标识说明。应对套内燃具的安装、燃具连接管的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紧急切断阀)联动装置的安装进行说明,并给出使用注意事项。应对用户自行购买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燃气设备进行提示说明。应对日常安全用气使用常识、常见问题、应急措施进行说明,并给出使用注意事项。应对套内燃气系统的安装、改装、拆除、迁移的办理流程进行说明,并告知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的危害及后果。应对室内出现特殊的、令人不愉快的警示性臭味时的处理方法进行说明。 

(责编:王旭、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