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58项任务全面完成

2020年09月01日14:02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方圆 摄

人民网哈尔滨9月1日电(方圆、袁成亮)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关键之年。9月1日,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介绍说,2020年5月20日,黑龙江省启动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各市(地)各部门下大力气加快一批项目建设、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截至8月31日,全省列入“百日会战”的58项任务全面完成,工程类项目开工率实现100%,环境问题排查率实现100%,项目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计划完成率实现100%。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振伟。方圆 摄

“百日会战”工程项目类22个任务全部完成。在工程进度、投资额度、开工项目、竣工项目等方面全面超过预期水平。工程进度全面提升,续建项目全部提速推进,9613个加油罐地下防渗改造任务、双鸭山和伊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齐齐哈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嫩江水源替代工程等4项任务提前完成。23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工程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等4个项目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新项目开工率实现突破,建龙北满特殊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料场覆盖、港口码头污染物储存和接收、29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新建工程项目开工率达100%。列入全省“百大项目”的8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分别完成投资5.13亿元、1.22亿元,全部实现开复工。

“百日会战”排查整治类36项任务全部完成。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三年攻坚行动,哈尔滨、大庆、绥化等9个市(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实施穆棱河、镜泊湖流域综合治理,镜泊湖水质达到III类;13个市(地)全部启动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17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完成规划环评;完成治理“散乱污”企业335家、淘汰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40台;全面推进清洁运输行动,开展运输车辆核查,抽测柴油货车51210台;完成全省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和废塑料、废轮胎加工利用行业127个环境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基础能力建设更加完善,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022台,发放运营补贴资金2.27亿元;新开办4条专用线集装箱运输业务,集装箱办理点达到227个。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30328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分类指导推进110个县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完成全省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严格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赵振伟表示,目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将重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以最后冲刺之势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优化督导方式,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督导作用,采取季度督查和专项监督的方式,持续做好13个市(地)及23个省直相关部门攻坚任务督导问效。对推进缓慢的市(地)、部门做出预警、通报,并组织开展约谈督导。聚集重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任务进一步梳理划分,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跟踪盯办到位。定期向省级领导报送联系推动任务落实情况,持续保持高位推进成效。加快推进任务收口立档,建立统一的档案制式标准,对已经完成的58项“百日会战”任务、84项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进行建档立卡,力争完成一项核准一项,完成一项建档一项,确保攻坚任务质量不降、档案标准不低、攻坚成效明显。

此外,从2020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新法重点明确了“一个原则”,完善了“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强化了“八方面工作要求”。“一个原则”,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四项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二是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三是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用记录制度,四是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八方面工作要求”,即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加强协同解决跨境转移机制,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业、农业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加强保障措施,严格法律责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希望通过法律的实施,保护生态环境,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责编:王思迪、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