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哈尔滨市供热单位开始受理停热申请

2020年09月01日10:01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冷山、顶底层等情况不能办理

  2020-2021供热期即将到来,记者从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等单位了解到,9月1日起,哈尔滨各大供热单位开始接受辖区用户的停热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30日,成功办理停热的居民只需缴纳30%的供热运行基础费。办理停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8月31日,记者采访了多家供热单位负责人。

  1.我家住在顶楼,想办停热可以吗?

  答:按照省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以下四种情况的房屋,不能申请办理停热。

  A、非分户供热用户;

  B、分户供热用户控制阀门在用户室内等不具备停止用热控制条件的;

  C、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

  D、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2.办理停热的截止日期是哪天?

  答:9月1日开始接受市民办理停热,有的公司还用微信告知用户或在小区内贴出办理通知,有想办理停热的居民,可去辖区热企办理。

  3.口头或者电话向辖区热企提出申请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必须书面申请,以避免今后双方存在其他争议。

  4.办理停热后,还需要缴纳费用吗?

  答:成功申请停热后,居民仍然需向辖区热企缴纳供热基础设施运行费,缴纳额度为全额热费的30%。

  5.居民需要向热企提供哪些证件?

  答:房主本人持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房屋承租证前往所属热企申请,双方签订停热协议;代办人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以及房主委托申请书,双方正式签订停热协议。

  6.新建小区可以办停热吗?

  答:如果房屋为新建小区,必须经过两个采暖期后才能申请停热。老旧居民小区,用户如不申请办理停供手续,将被视为正常采暖。

  7.去年办理停热了,今年想恢复供热该咋办?

  答:要恢复供热的用户,应在9月30日前向所在地热企提出申请,并按时缴纳热费即可。

  8.办停热过程中,热企收取“断管费”合理吗?

  答:按照哈市供热办要求,任何供热单位不应以办理停热或恢复供热为由,向用户索要“断管费”。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市民可以向哈市供热办投诉举报。

  9.给闲置房屋报停,但被供暖企业拒绝咋办?

  答:如果个别居民对供暖企业办理停热的答复有异议,可到供热主管部门裁定。(记者 仲亮)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