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2020年09月02日19:47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9月2日电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切身利益。9月2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哈尔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据了解,公众可登录网址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0/9/1/art_11337_939350.html查阅或下载《办法》,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邮政编码:15001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办法征求意见”字样;还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rbwyglc@163.com。

《办法》指出,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为城九区,即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平房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九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信用评价的对象为管理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的工作部门,按照现行物业管理监管体制分为市、区、街道、社区四个层级。

关于信用修复和累计扣分制度。为鼓励物业企业积极整改问题,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了信用修复及累计扣分制度。企业和主要管理人员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消除原有不良行为的,经原认定部门确认,可予以修复信用分值;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继续作为不良信息,予以累计扣分。

关于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在住宅项目考核中,将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年度测评分值作为一项重要衡量指标,分值为50分。每年6月至7月,小区业主登录“哈尔滨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系统”进行网络电子投票;8月,统计网络电子投票结果;9月至10月,对于业主网络电子投票比例低于50%的住宅项目,再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现场测评投票,统计并计算出物业服务满意率,用满意率乘以基础分值50分即为该住宅项目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实得分。

关于一票否决情形。对于擅自进入、擅自退出、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群访群诉事件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住宅项目考核分值直接扣为0分。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满分120分。其中:住宅项目考核分占比80%,即96分;企业本身信用分值占比20%,即24分,良好信息加分分值12分,不良信息扣分基础分值12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多个住宅项目的,其住宅项目考核分值按照所有住宅项目考核实得分进行综合加权平均计算。企业信用等级按照实际得分划分为四个级别,即90分(含90分)以上的,级别为优秀,标记为绿牌企业;70分(含70分)以上90分以下的,级别为良好,标记为蓝牌企业;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级别为合格,标记为黄牌企业;60分以下的,级别为不合格,标记为红牌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优秀绿牌企业,给予行业通报表扬,在下年度信用评价时予以加2分;在参与物业服务公开招投标时作为优良业绩予以加5分。上年度信用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合格红牌企业,给予行业通报批评;依法限制企业参加物业项目招投标、承接新项目。

每年信用评价结束后,哈尔滨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住宅项目考核得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信用得分情况排序。同时,建立诚实守信和违规失信企业名录,优秀绿牌企业记入诚实守信企业名录;不合格红牌企业记入违规失信企业名录。并通过政务网站、行业协会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为业主委员会、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提供参考与服务。(袁成亮、李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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