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18时黑龙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至Ⅲ级

2020年09月11日19:31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9月11日电 9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0年9月11日18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通知》明确,根据当前雨水情分析,预计:松花江干流佳木斯站(佳木斯市向阳区沿江公园)9月12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80.60米,超警戒水位(79.30米)1.30米,流量16500立方米/秒,洪水量级16年一遇。黑龙江干流勤得利站预计9月20日出现最高水位47.50米,超警戒水位(46.35米)1.15米,洪水量级约20年一遇;黑龙江干流抚远站预计9月22日出现最高水位42.20米,超警戒水位(41.05米)1.15米,流量29000立方米/秒,洪水量级约20年一遇。另外,黑龙江省尚有17条河流30个站点超过警戒水位0.02~1.66米,3条河流超过保证水位0.12~0.34米,8座大型水库、25座中型水库、20座小型水库超汛限0.01~1.42米运行。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等3部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6号)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0年9月11日18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地)政府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袁成亮、徐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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