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委网信办联合大庆市公安局共设展台宣传网络安全知识

来源:微大庆

2020年09月21日14:36  
 

9月17日是网络安全宣传周

主题法治日

当日上午9时

大庆市委网信办相关负责人

联合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等

在让胡路区奋斗街道

公安分局综合服务大厅和康乐社区居委会

设置展台、发放传单、播放视频

对过往市民宣传网络安全知识

吕滨秋(右一)同公安干警为群众发放宣传单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吕滨秋在活动中,与公安干警、网信干部和社区志愿者一道,为过往市民发放传单,并现场解答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如何防止套路陷阱等网络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吕滨秋为市民讲解网络安全知识

随后,吕滨秋还通过入户讲解的方式,告诉老人如何识别网络诈骗,遇到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在西宾街道,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选派精英网警,通过剖析办案经历、身边鲜活案例等,为基层干部和辖区居民代表详细讲解工作和生活中的网络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网安支队网警讲解网络安全风险及应对措施

网警提醒

市民要做到“三不一要”

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

有疑问就拨打110报警

如果您遇到以下这4种情况

↓↓↓

让你接听转接到公检法机关电话的

让你点击网上通缉令的

让你通过电话视频办案的

让你提供安全账户的

请您一定要在脑海里打一个问号

即使对方说得天花乱坠

也不要轻易相信

此外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以下触犯《网络安全法》行为

将受到法律制裁

↓↓↓

一、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二、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或者为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尚不构成犯罪的,则予以处罚如下:

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据记者了解,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市委网信办通过集中宣传、基层宣讲、警民互动、抖音传播、媒体推广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有关网络安全的常识,提高市民网络安全意识。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