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计划三年打造“直播电商之都”

2020年11月04日09:43  来源:生活报
 
原标题:我省计划三年打造“直播电商之都”

  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出台直播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直播电商在各行业、各产业应用普及,推动龙江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龙江“直播电商之都”。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一批直播电商共享基地(1个大型、5个中型、20个区域直播电商共享基地),培育100个骨干企业、1000个网红品牌,培训10万名直播销售和运营人员,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直播电商之都”,实现直播带货销售100亿元,集聚生态企业1000家,带动产值1000亿元。

  分类培育直播电商人才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都可参与

  按照计划,黑龙江省将广泛开展直播电商培训,支持具有培训能力的企业、高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MCN机构等培训主体,面向城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以及传统商贸企业、专业市场商家、个体工商户、传统电商从业人员等,分类组织开展直播电商技能培训,培育一大批掌握电商运营基本知识和直播电商技能的主播素人和运营人员。指导行业商协会定期举办网红经济专题讲座、直播电商基础知识授课和直播电商技能大赛,吸引民众了解直播、参与直播,打造“人人皆主播”的“直播电商之都”。

  此外,健全直播电商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依托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或院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地方性直播电商培训和评价标准,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加大表彰激励力度,现有省级人才表彰项目向直播电商行业适当倾斜,鼓励各地对直播电商人才给予相应奖励或政策支持。

  助推龙江造、龙江产“卖全国、卖全球”

  鼓励利用政府部门闲置房产改造成直播共享基地

  黑龙江省鼓励利用政府部门闲置房产以及市区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建设或将原有电商产业园区改造升级成为集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品牌孵化、供应链、生活配套服务于一体,硬件齐备、专业化团队支撑、人才培养孵化功能完备的直播电商共享基地。招引全国范围内头部MCN机构、主播工作室、头部主播、直播平台、直播电商服务商,直播电商内容生产商、明星直播经纪机构等直播电商企业入驻。鼓励开展田间地头、厂地、仓储等直播形式,推进以销定产,实现产品电商化包装和规模化生产供应,推动龙江造、龙江产“卖全国、卖全球”。

  创新直播电商应用

  “直播+商圈”“直播+批发市场”将亮相

  按照计划,我省鼓励直播电商助力农产品上行,推进“直播+农业”“直播+扶贫”,开展农业产地、基地直播,拍摄农产品短视频,加大原生态农产品与扶贫产品营销力度。

  同时,鼓励直播电商助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直播+商圈”“直播+展会”“直播+批发市场”“直播+小店经济”等,引导商贸服务行业向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社交化方向发展。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直播。支持跨境电商直播机构培养精通语言、了解产品和消费习惯的中外主播,鼓励跨境电商整合国内外产业链资源,利用跨境电商直播实现进口与出口双向流通。

  每年1亿元支持直播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

  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省级财政每年使用产业结构调整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直播电商等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对直播电商人才培训、新经济产业重点项目、大中型直播电商基地建设、宣传推广活动等予以资金支持。

  给予直播电商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各地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对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等直播电商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含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支持力度,按原有补贴标准上浮30%。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直播电商普及性、公益性培训。对直播电商创业融资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条件的直播电商创业可给予最高2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新发放10万元以下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记者 张立)

(责编:王思迪、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