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来源:齐齐哈尔日报

2020年11月27日08:12  
 

近日,为优化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促进外商投资,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提高利用外商投资水平,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黑政规〔2020〕6号)精神,由市经合局起草,并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营商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等38个成员单位的意见。

《实施意见》在对外开放合作力度上将坚决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全国“一张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任何部门不得单独制定限制性措施,不得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建立常态化谋划机制,围绕重点产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外资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在服务上将确保外商投资项目准入和服务便利,简化银行端外商直接投资业务操作,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同时,为了保障国(境)外人员来齐工作便利性,将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打通服务网络,确保国(境)外人员生活便利。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加快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实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路久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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