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出实招助力脱贫攻坚

2020年12月29日19:51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2月29日电 (韩婷澎)来自黑龙江省司法厅的消息,为助力脱贫攻坚,省司法厅日前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活动中,省司法厅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19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541场,解答法律咨询6309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

降线扩面 聚焦扶贫需求

各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参与帮贫扶困,全面了解和调研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齐齐哈尔市积极沟通协调民政部门,依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村入户、上门摸底,对本辖区内的低保人群和贫困群体进行深入走访,分类梳理贫困群体的法律需求,对行动不便的贫困户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精准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相关民生政策,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土地承包、农民工讨薪、人身损害赔偿、老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共走访困难家庭170余户,面对面解答咨询、提供服务300余人次,有效降低了辖区内困难群体的诉讼成本。

大庆市林甸县司法局深入对口帮扶的花园镇向前村,开展法律服务乡村行暨贫困群体问题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主要为困难群众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覆盖向前村50户贫困户、102名贫困人员。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针对贫困群体反映的法律问题建立台账,活动过后一一进行排查走访,制定调解方案,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形成调解协议书并交由县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且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主动为贫困人员办理申请手续,迅速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立足民生 服务特殊群体

围绕全国助残日、“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时间节点,联合有关部门相继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法律援助惠民生·守望成长呵护未来”“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惠民生·关爱老年人”专项活动,压靠落实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印发《在全省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助力根治欠薪”专项工作方案》,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强化欠薪矛盾纠纷调解,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鼓励提供上门服务。

牡丹江市司法部门协同扶贫办、民政部门建立了扶贫对象数据库和贫困村(社区)重点人群数据库,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与人社部门和劳务派出机构沟通,加大协作力度,对遇到企业不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工资支付责任等损害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与教育系统的协作机制,加强对青少年重点群体特别是失学失业失管闲散青少年的法律援助服务;强化与信访部门协作机制,对遇到贫困村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中未批先征、批少征多、拖欠征地补偿费等行为的村民迅速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杜蒙县组织开展子女不赡养老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分别在全县10个乡镇开展治理不赡养老人扶贫专项活动20场次。

创新举措 工作成效显著

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智慧法援”建设,大力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黑龙江法律服务网、“黑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等作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依托本系统宣传矩阵及宣传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跟踪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积极传播法援故事,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伊春市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0余次,对企业和商户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统计解答。牡丹江市每周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网络直播活动,宣传讲解各类法律知识,足不出户将法律服务送至贫困群众身边。

图片由黑龙江省司法厅提供

(责编:王思迪、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