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对风险人员和来齐返齐人员实行“红码”管理

2021年01月26日16:31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月26日电 (杨雪楠)1月26日,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31号公告,对于“鹤城平安码”实行“红码”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全市全域范围内城乡居民进入公共场所,一律扫“鹤城平安码”,否则拒绝入内,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旅店、商超,各类店面、商铺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一律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鹤城平安码”,严格执行扫码通行。对于未按规定张贴“鹤城平安码”和未执行扫码通行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关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追究法律责任。

对风险人员和来齐返齐人员实行“红码”管理,范围包括:

1.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2.按规定需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人员;

3.各药店购买退烧类等药品、医院住院患者及陪护,诊所、门诊部等各级医疗机构发现和接诊的味觉丧失、咳嗽、咳痰、乏力及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等人员,养老院、监所等相关人员;

4.所有来齐返齐人员;

5.其他市防疫指挥部认定需要纳入“红码”名单的人员。

以上人员一律赋“红码”,“红码”人员在未解除前,一律不得流动、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活动,违反规定的依法处置。

解除“红码”程序:

1.居家隔离人员,期满核酸检测阴性后,由社区、村屯负责上报解除“红码”;

2.集中隔离人员,集中隔离期满后,转入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满后,按居家隔离人员解除“红码”程序执行;

3.所有来齐返齐人员,其中来自于非中高风险地区的按居家隔离解除“红码”程序执行;来自于中高风险地区的按集中隔离解除“红码”程序执行;

4.各药店购买退烧类等药品的,经核酸检测阴性后,由社区、村屯负责上报解除“红码”;

5.医院患者及陪护出院时由所在医疗机构负责上报解除“红码”;

6.诊所、门诊部等各级医疗机构发现和接诊的味觉丧失、咳嗽、咳痰、乏力及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症状等患者核酸检测阴性后由社区、村屯负责上报解除“红码”;

7.养老机构、监所等其他“红码”人员,按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解码,流程不变。

社区、村屯、集中隔离点、医疗机构、养老院、监所等负责上报解除“红码”单位,要严格执行解除“红码”上报程序和要求,不得违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责编:王艳、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