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出台指导意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2021年01月29日19:48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1月29日电 (韩婷澎)来自黑龙江省司法厅的消息,为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迅速遏制疫情反弹蔓延。日前,黑龙江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严格落实依法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加强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责任5个方面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出要求。

《指导意见》开篇强调依法执法,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应对疫情制定的各种制度措施,准确掌握执法依据、标准、程序,做到依法履职、执法有据。

同时,着眼黑龙江省防疫工作实际,提出强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重点领域执法,要聚焦畜牧产品和冷链食品的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以及医疗、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科学调配执法力量,加强督导和抽查,推行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避免重复执法。

执法方式上,要求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既要依法依规坚决果断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也要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避免过度执法,杜绝粗暴执法、生硬执法,依法审慎作出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赢得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疫情防控执法工作,强化对本地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执法中产生的争议和问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保障疫情防控执法一线工作需要,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规范有序开展。

在落实责任追究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涉及疫情防控有关行政执法活动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复核、及时回复,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行为,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编:赵怡、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