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稳基金”担保贷款还本时限延至2022年1月末

2021年02月05日08: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我省“双稳基金”担保贷款 还本时限延至2022年1月末

近日,黑龙江省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的通知》(简称《通知》),为充分发挥“双稳基金”服务“六稳”“六保”作用,省级中小企业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政策的申请延期还本时限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据介绍,黑龙江省将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政策,该政策适用于在2020年4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投放的“双稳基金”存量担保贷款。按照《稳企稳岗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约定,风险补偿采取“单笔赔付、总额限制”的政策保持不变。延期期间续贷额度不重复计入2020年“双稳基金”担保贷款总额。

据《通知》要求,已承做“双稳基金”担保贷款的银行机构及担保机构继续履行对存量贷款的延期工作。延期政策面向存量“双稳基金”担保贷款,不增主体、不增额度。同时,提倡应还尽还,经营确有困难的贷款主体可以申请延期还本。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贷款延期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对还款困难的贷款主体,通过续贷(含无还本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贷款主体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

续贷资金用途仍为流动资金,单笔可续贷额度最高不超过原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贷款利率不超过申请延期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基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不变。(刘明 记者 李播)

(责编:李宏頔、李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