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印发通知 提示和部署春季开学工作

2021年02月18日07:39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向各市(地)教育局和高校印发通知,提示和部署全省大中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

  通知要求,要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在疫情形势允许的情况下,全省普通高校、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正常开学。为避开春运返程高峰,高校开学要坚持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开学。各市地(县、市区)中小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属地疫情指挥部统筹安排。各地各高校周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相互衔接的准备,一旦当地疫情形势不允许,可以随时开启线上教学。

  通知强调,要严格做好师生信息监测。各地各高校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记录师生身体健康信息监测和行程轨迹。开学前14天,教职工原则上应该返回学校所在地,进行居家观察。开学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按当地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通知要求,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并做好校园消杀工作。

  通知明确,统筹安排入校核酸检测工作。高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要统一进行核酸检测,高校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中小学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后是否统一进行核酸检测,由属地疫情指挥部决定,建议教职员工开学前统一进行核酸检测。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安排,将报请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定,于春节后正式印发。(记者 赵一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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