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布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鹤岗市教育局

2021年02月23日09:38  
 

鹤岗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经市防疫指挥部同意,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生开学时间

1.3月3日初高中毕业年级开学。

2.3月8日小学、初高中其他年级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学。

3.3月15日幼儿园开学。

4.民办教育机构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师上班时间

教师上班时间为2月22日。

三、开学工作安排

(一)开学第一课

1.家长“开学第一课”。初高中毕业年级于3月2日组织家长开学第一课,小学及初高中其他年级于3月3日—3月5日错时错峰组织家长开学第一课。主题是:拒绝违规补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要围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明确盲目补课危害,拒绝和监督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好家长开学第一课。

2.学生“开学第一课”。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以“信仰的力量”为主题,组织好学生开学第一课:党史公开课。

3.各学校要对“开学第一课”的时间、内容、形式、组织管理等做出周密安排,制定出具体可行的班级活动预案,确保活动覆盖到每一名学生和家长,确保整个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组织专题教育日活动

在组织好学生开学第一课的基础上,利用好学生到校第一天,组织系列专题教育活动。

1.组织好学生入校后防疫教育。

2.组织好学生安全演练和安全教育。

3.组织好加强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4.组织好理想信念专题教育。

5.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法治教育。

(三)防疫工作

1.各学校要全面检查梳理2020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充分利用师生放假的有利契机,抓紧进行整改,确保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2.严格做好师生信息监测。各学校要严格做好开学前师生信息排查工作,严把开学“入口关”。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记录师生身体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同时对假期离鹤返鹤师生做好个人防护提示。学校要做好外出师生返鹤后各项防疫工作,开学前14天,教职工返鹤进行居家观察。开学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须按属地社区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个人瞒报信息、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3.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并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学校要根据开学工作和学期初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手套、护目镜、隔离服、测温设备、洗消用品等,并保持货源供应稳定。开学前,学校要深入开展洁净校园创建,对校园环境卫生开展全面整治,对办公楼、教室、图书馆、食堂、公寓、卫生间等场所,以及电梯间、楼梯扶手、门把手、实验器材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洁消杀,全方位改善校园卫生环境。

4.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现场演练。要针对开学师生大规模返校和学期初疫情防控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科学制定分层分级应急预案。开学前,要模拟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组织开展全流程、针对性强的实地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无漏洞,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到事,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开学前两天,学校要组织所有师生进行模拟演练。

5.从即日起,市教育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开学之后,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驻校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6.其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和我省、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鹤岗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0日

(责编:赵怡、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