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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双提升

2021年10月29日08:15 |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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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获悉,今年全省经济运行逐渐恢复,发展韧性持续彰显,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升,消费支出快速增长。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886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5%,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5%;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现1414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4.1%。

今年,全省各地相继出台多项稳增长、促就业、调结构、增补贴等政策,持续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推动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增加居民生产生活补贴,带动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前三季度,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440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3.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0987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2%,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8.6%。

今年前三季度,疫情防控态势平稳,全省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在零售、餐饮、住宿、汽车及旅游等民生消费领域开展系列活动,激发居民消费热情,释放居民消费新活力。前三季度,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实现169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2.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实现102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7.7%。

与此同时,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居民消费项目快速回暖,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涨幅居前三位的分别是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19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7%,农村为1153元,增长88.7%。

疫情期间,居民购买家庭洗涤清洁用品、消毒水、清洗液等防疫用品增多,带动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增长。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88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3.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4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13.7%。

2020年受疫情影响,居民在食品烟酒上的消费大幅增加。今年前三季度疫情趋于平稳后,居民食品烟酒消费继续快速增长,饮食服务消费呈现恢复性高速增长,绝对值与2019年同期持平。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为52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9.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为344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与2019年同期相比年均增长24.3%。(记者 黄春英)

(责编:王思迪、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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