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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残留致癌物戴前必须“抖一抖”?专家:片面“科普”不可取

梅艺璇 宋文珍
2021年12月01日14:2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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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口罩残留致癌物戴前必须“抖一抖”?专家:片面“科普”不可取

近期,一段关于口罩环氧乙烷残留检测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检测者对刚刚撕开封膜的口罩进行环氧乙烷检测,认为口罩残留的微量环氧乙烷属于1类致癌物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建议把口罩在空中晃动10~20次,让环氧乙烷尽量散发在空气中后再佩戴。该视频被许多自媒体引用,以“口罩致癌”为噱头大肆传播。不少民众由此担心,我们还能安心戴口罩吗?

针对口罩上的环氧乙烷残留是否会致癌这一问题,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莉介绍,环氧乙烷是一种广谱灭菌剂,可以穿透包装对医用口罩进行灭菌。灭菌完成后,环氧乙烷可以挥发出来,这个过程叫做解析。通常情况下,无菌医用口罩灭菌后在生产企业经过7~14天的解析,就可以将残留的环氧乙烷释放出来。解析完成后,生产企业还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口罩的环氧乙烷残留量进行检测,出厂检验合格的无菌医用口罩才能上市销售。因此,只要是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用口罩,都是安全的,可以放心使用。

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孙亚飞表示,我国针对作为消毒灭菌使用的环氧乙烷残留含量制定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小于10μg/g。视频中的检测值低于国家标准,代表其危害已经可以忽略不计。并且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环氧乙烷在低于残留标准限值以下还会产生累积毒性。因此,口罩有环氧乙烷残留致癌的说法并不准确。

所谓1类致癌物,指的是有明确证据和某些癌症有关,但是与致癌的强度并无关系。例如熏肉、酒精、烟草都属于1类致癌物,但只有在过量摄入时才会显著增加癌症风险。环氧乙烷虽然也是1类致癌物,但其致癌的风险并不高。

癌细胞通常是因为细胞分裂出现错误而产生,即使没有任何损伤,身体中的细胞在正常生长时,也可能出现癌变,并且其概率和基因有关。但要注意的是,一些不良生活习惯会增加患癌风险,如抽烟、喝酒、长时间晒太阳、吸入污浊的空气(可吸入颗粒物中会包含石棉纤维、二氧化硅细粉末等物质,它们几乎没有毒性,但是吸入肺部可能会引起病变)、喝太烫的烫粥、吃过期食品等。

因此,大众不必谈癌色变,听到致癌物就过分紧张,甚至对佩戴口罩产生抵触情绪。近期,南非、以色列、意大利、英国、奥地利和中国香港等多地已监测到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奥密克戎”的输入,虽然我国其他省市尚未发现该变异株,但仍需提高警惕,积极防护,佩戴口罩,有效阻断病毒传播。即使已经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接种加强针的情况下,也同样需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佩戴口罩。此外,还要勤洗手并做好室内通风。

专家: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青年科普作家孙亚飞;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莉

(责编:王艳、王思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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