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举行电动车立法听证会 市民可报名参加

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根据立法工作安排,我省将起草《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我省决定于3月29日举行电动车立法听证会。有建议的市民可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参加。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3月29日9时在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举行(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5号)。
二、听证事项
1.关于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的驾驶人是否应当办理驾驶证、办理什么类型驾驶证的问题。
2.关于电动车所有人是否需要投保、投什么险种的问题。
3.关于电动自行车是否允许载人的问题。
4.关于是否强制要求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头盔的问题。共享电动车佩戴头盔的问题。
5.关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路权分配的问题。是否允许电动车跨省通行。
6.关于在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的问题,如何确定过渡期期限;过渡期内销售者库存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如何处理;期满后,政府采取哪些措施加速退出。
7.关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车违章处罚标准,不接受处罚的措施的问题。
8.其他关于电动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22日17时截止。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注电动车管理或者认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均可报名。
2.听证参加人名额为16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具体包括相关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镇(街道)工作人员代表1人、村(居)委会代表1人,物业服务企业代表1人,行业协会代表1人,电动车经营者1人,快递、外卖行业代表2人,城市和农村电动车使用者各1人,非电动车使用者1人,专家代表4人。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方式和要求
1.即日起,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报名。报名电子邮箱:DDCLF2022@163.com 传真:0451-82655756。
信函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秩序处报名时需提交《立法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推荐)表》,及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2.会前14天内来哈返哈的听证参加人,需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会;14天内未离开哈尔滨的听证参加人,需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
咨询人:白玉;联系电话:82897622。(记者梁晨 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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