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人民网哈尔滨4月25日电 4月24日,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黑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4月25日起,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方案》,此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分为全面自查自改、集中排查整治、重点督查检查和“回头看”检查四个阶段。其中,地方党委和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安全监管部门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尾矿库综合治理情况,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解决超强度开采问题情况,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情况和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责任和保障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要对直接负责监管的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突击夜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回头复查等方式强化创新执法、专业执法,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双签字”等要求,严防走过场埋下隐患,坚决杜绝“只查不罚、只罚不管”等行为。要紧盯矿山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要综合用好约谈、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大检查工作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整治三年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力度,集中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定期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形成声势,营造氛围。(韩婷澎、麻雪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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