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以“3153”工作法切实保障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预防小微腐败,维护百姓利益,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以“3153”工作法,聚焦村级重大决策、财务管理、便民服务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明确权力清单、规范办事流程,切实保障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推进“三项措施”,摸清底数兜清家底
组建“支委+村委+老村干部+老党员+老村民代表”特色自查专班,采取“凭证式认定”“地毯式排查”“图斑式定位”“听风式追踪”四式排查法全覆盖排查,按照立查立改、限期整改、长期预防三类制定《农村集体“三资”乱象问题线索自查自纠问题台账》,细化任务分工,落实人员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截至目前,累计清查“三资”领域问题97个,其中集体资金问题19个,集体资产问题16个,集体资源问题62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实施“一事一流程”,保证程序规范
协调相关部门,以“事”为单位,按照村务工作流程,梳理完善实施环节,制定一事一流程链条式管理模式,流程链条公示公开,接受监督,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苍蝇式”腐败问题发生。
压实“五个责任”,聚焦关键节点
压实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村级纪检员职责,聚焦关键节点,强化运行规范和过程管控,补足监督短板,确保村级事务严格遵守流程办理,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体外循环”,为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供保障。
聚焦“三项监督”,严格惩戒问责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村、镇、纪委、区委四个层面“三项监督”职责,构建多层面、立体化监督网。近身监督,明确镇纪委、村监委发挥近身监督职责,重点对村“两委”班子廉洁勤政、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动态监督,纪检监察室发挥动态监督职责,随时发现问题并跟进解决;专项监督,明确区委巡察专项监督职责,主动、深度发掘问题,推动涉农事项在框架内、流程上、规则中健康运行。(魏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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