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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出台

2022年09月18日07:49 |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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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日前,省发改委就《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既是重要民生,也是培育新业态和扩大消费的重点领域。省委省政府对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十分重视,制定出台一系列规划方案和政策举措。

但黑龙江省老龄化程度较大幅度高于全国、人口出生率大幅低于全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矛盾十分突出,发展养老托育服务业更加紧迫。为落实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确定的“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实现扩量升级”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近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在任务上再加码、措施上再加力、落实上再加速,在强化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协同推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加快发展。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基础和形势。总结了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现状,着眼国际国内,对发展面临的形势作了客观分析。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发展目标以2026年为目标期,展望到2030年,分层分类予以明确。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围绕发展居家社区服务、多元扩大服务供给、促进医养医育服务发展、加强旅居康养品牌建设、加快发展养老托育用品研发制造业,提出19条任务措施。

第四部分是强化政策支持。从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税费、金融、人才等方面,对落实和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推进落实。

《行动方案》有何特色亮点?

一是坚持居家社区优先。《行动方案》将“突出发展居家社区服务,提高养老托育服务便利性”的任务摆在首位重点强调。我国养老需求总体上是“9073”结构,即90%的老年人是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在机构养老。无论是公益性的养老服务,还是普惠性、市场化养老服务,都要体现居家社区服务优先原则。0到3岁的婴幼儿更要强化家庭照护责任。通过全民发动、全民动员,减轻各级政府的压力。

二是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责任。《行动方案》对突出做好基本养老托育的兜底保障提出要求,要落实政府保基本的公益性职能,强化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能力。要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失智、高龄、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保障,落实好公办托育机构的建设目标,抓住中央投资等支持机遇进一步改善条件,强化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服务能力。

三是引入市场主体。《行动方案》注重突出在兜牢底线的基础上,引入市场主体参与。通过政策引导,扩大普惠服务特别是多元化服务,同时鼓励引入品牌化、连锁化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推动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升级,促进养老与文化、旅游、体育、家政、教育、健康等行业融合,让政府能负担、市场主体有积极性,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负担、多元化供给的良性格局。

四是突出压实责任。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行动方案》落实,省级成立养老托育服务业工作专班,定期对《行动方案》中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综合调度评价,及时对发展情况开展对标评估和督促指导。市县政府按照“四个体系”工作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台账,细化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和托育机构托位数、保育人员数等已量化分解到市(地)的重要指标落到实处。

《行动方案》执行期限是什么?后续还会配套出台其他文件吗?

《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至2026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托育服务业面临较多困难。目前,相关部门正积极研究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和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扩大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记者 董盈)

(责编:于洋、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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