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集中開展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初篩工作

2020年02月09日09:26  來源:人民網-黑龍江頻道
 

人民網哈爾濱2月9日電 來自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的消息稱,為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措施,最大限度發現新冠肺炎病例,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現就集中開展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初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 ,周密部署

全面開展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初篩,加大疾病發現力度,是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舉措。各地在集中開展現有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初篩工作時,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做好人員、機構的統一調配,科學制定分批實施計劃並落實到位。要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與各方責任,及時解決核酸檢測初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初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科學組織 ,迅速實施

(一)時限要求。各地要按照 《黑龍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工作方案》於2月13日前集中組織並完成所有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初篩工作。

(二)實施核酸檢測初篩對象。發現並納入醫學觀察的所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已解除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不予檢測。

(三)分類落實防控措施。

1.對核酸檢測初篩陽性者,參照疑似病例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及時按相關程序開展確診、救治和網絡報告等工作。同時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排查其密切接觸者,並組織採集樣本送達所在市級疾控中心進行實驗室檢測。

2.對核酸檢測初篩陰性者,繼續按照醫學觀察期限進行觀察,觀察期滿14天無異常情況的,應及時解除醫學觀察。

3.對核酸檢測初篩陰性且在觀察期內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密切接觸者,及時進行二次核酸檢測,兩次檢測需間隔至少24小時。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在2月10日8時前完成所有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工作,以便集中管理和採樣。

(二)對今后新增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參照此次工作要求,做到“當日進、當日查”, 全部開展核酸檢測初篩工作。

(三)各地要於2月14日8時前將完成密切接觸者集中核酸檢測初篩工作情況報省衛生健康委 (聯系人:許軍, 電話:0451-55153648)。

附:《黑龍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工作方案》

為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最大限度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病例,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對納入醫學觀察的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集中開展鼻、咽拭子(盡量採深咳痰液)標本核酸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檢測意義

核酸檢測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明確的診斷意義,通過短時間內集中力量對現有的密切接觸者完成全覆蓋核酸檢測,有助於及時發現無症狀感染者,從而縮短病例確診周期,有效管控傳染源,遏制疫情傳播和蔓延,減少危重症病例的發生,降低疾病死亡率。同時,可以全面 了解全省疫情病例存量情況,准確掌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態勢,加以分析研判,提出防控策略。

二、主要內容

各市(地)衛生健康委組織對全省現有密切接觸者全覆蓋開展核酸檢測工作,醫療機構負責採樣,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組織送樣,各市(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實驗室檢測,如檢測能力不足或存在實際困難,可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開展檢測。

(一)檢測對象。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第四版)》 要求,發現並納入醫學觀察的所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全部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進行核酸檢測。已解除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不予檢測。

1.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核酸檢測陽性的密切接觸者,參照疑似病例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及時按相關程序開展確診、救治和網絡報告等工作。同時立即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排查其密切接觸者,並組織採集樣本送所在市 (地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實驗室檢測。

2.對核酸檢測陰性的密切接觸者,需繼續進行醫學觀察,期滿14天無異常情況的,解除醫學觀察。

3.對核酸檢測陰性且在觀察期內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密切接觸者,要及時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但兩次檢測需間隔至少24小時。

(二)標本採集方法。採集的臨床標本包括密切接觸者的上呼吸道標本 (咽拭子、鼻拭子)、下呼吸道標本(深咳痰液),優先採集深咳痰液。

1.咽拭子:用聚丙烯纖維頭的塑料杆拭子同時擦拭雙側咽扁桃體及咽后壁,將拭子頭浸入含3ml病毒保存液(也可使用等滲鹽溶液、組織培養液或磷酸鹽緩沖液)的管中,尾部棄去,旋緊管蓋。

2.鼻拭子:將聚丙烯纖維頭的塑料杆拭子輕輕插入鼻道內鼻腭處,停留片刻后緩慢轉動退出。取另一根聚丙烯纖維頭的塑料杆拭子以同樣的方法採集另一側鼻孔。上述兩根拭子浸入同一含3ml採樣液的管中,尾部棄去,旋緊管蓋。

3.深咳痰液:要求病人深咳后,將咳出的痰液收集於含3ml採樣液的50m1螺口塑料管中。

標本採集、運送、存儲和檢測按二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毒 )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 (衛生部令第45號)及其他相關要求執行。

(三)檢測時限。各市(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標本后3天內完成核酸檢測。

(四)檢測方法。具體檢測方案參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實驗室檢測技術指南(第四版)》 。

三、有關要求

(一)各地在集中開展現有密切接觸者核酸檢測工作時,認真做好准備工作,科學制定實施計劃。

(二)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開展生物標本採集、轉送,對檢測結果要及時反饋至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集中點。

(責編:王艷、李忠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