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哈爾濱3月10日電 (蘇靖剛)來自黑龍江省人社廳的消息,為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完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省人社廳、省民政廳聯合制定出台了《黑龍江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實施方案》(黑人社規〔2021〕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並就有關內容進行解讀。
《實施方案》是在什麼背景下出台的?
2018年3月,人社部、民政部出台了《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人社部規〔2018〕2號),從2019年起,統一實施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各省可自行開展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工作。為此,省人社廳、省民政廳成立了《實施方案》起草工作小組,積極吸納省社會工作學會專家學者參與,集中學習相關政策文件,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結合國家和黑龍江省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要求,研究起草了《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先后面向各地、各部門及社會公眾廣泛征求意見,邀請省內外行業專家論証修改完善。今年1月,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辦公室印發了《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社工評〔2021〕1號),並對首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作出部署,工作小組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對《實施方案》做進一步修改完善,並印發實施。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內容、組織實施”三部分內容,其中“主要內容”是主體部分,包括“統一考試、組織評審、公示發証、登記管理、崗位聘任”以及日常工作分工﹔同時,為規范申報推薦和評審管理工作,還制定了《黑龍江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標准》和《黑龍江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辦法》,作為《實施方案》的附件印發。其中,《評價標准》包括“總則、申報資格、評審條件、附則”四章十二條內容,《評審辦法》包括“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資格審核、專家評審、公示頒証、紀律要求、其他事項”七項內容。
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范圍包括哪些人員?
高級社會工作師是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的高級級別,是國家統一設置的專業技術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主要包括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正幫教、人口計生、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領域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的專業人員。
高級社會工作師採取什麼評價方式?
根據《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規定,高級社會工作師實行考試和評審相結合的評價制度,即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並在成績有效期(3年)內通過評審,方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有哪些規定?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按照國家要求組織實施,考試內容、報名條件等按照《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達到考試合格標准的人員,頒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証明,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評審標准》對“申報資格”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人員應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立場,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自覺遵守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和職業使命感,秉承社會工作專業理念,遵守社會工作職業道德,積極維護職業形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証明,且在3年有效期內。
《評審標准》對“評審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評審條件”主要包括職業能力(共5項)、從業經歷(2項之一)、業績和貢獻(4項之一)三方面要求,其中涵蓋解決問題、發揮作用、政策研究能力,直接服務案例情況,承擔社會工作項目、科研課題及參與政策、標准制定情況等,並根據《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及相關政策規定進行了細化、量化,增強可操作性。
高級社會工作崗位聘任方面是如何規定的?
用人單位根據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人員結構等因素分類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比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用程序,對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人員擇優聘用到相應層級專業技術崗位。其中,承擔社會工作職能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要根據崗位空額等額推薦參評、擇優聘用。
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如何組織實施?
評審工作由省人社廳、省民政廳共同組織實施,委托黑龍江省社會工作學會組建黑龍江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委員會,吸收社會工作領域相關專家開展評審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評審通過人員,可取得人社部統一印制、人社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証書(高級社會工作師)》,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管理由哪些部門負責?
為加強全省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省人社廳、省民政廳共同成立“黑龍江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辦公室”(設在省民政廳),負責研究落實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相關政策,考試的日常管理和評審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