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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内水域2022年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发布

2022年03月24日16:34 | 来源: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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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石启立摄

人民网哈尔滨3月24日电 (杨雪楠)黑龙江省内河水域丰富,随着近期气温的变化,各个水域将陆续进入流凌期。3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黑龙江海事局局长缪昌文介绍了省内水域2022年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相关情况。

黑龙江海事局局长缪昌文。石启立摄

预计部分流域发生一般性冰坝可能性较大

黑龙江省水资源丰富,省内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2800多条。其中,黑龙江、乌苏里江和兴凯湖区段2593公里为中俄界江。黑龙江省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气温最低的省份。由于这一自然特点,该省河流每年都会经历冰封期、明水期以及这两期相互转换时的流凌期。流凌期主要特点是冰水混合、水位变化大、流凌变化快、破坏力强,河流进入流凌期后,流冰可能形成冰坝阻塞河流,导致出现局部凌汛。就水运交通来说,流凌期对水上交通安全带来的威胁最大。

当前,由于气温逐渐升高,黑龙江省各条河流上覆盖的冰层正处于缓慢消融阶段,各条江河将渐次进入流凌期。2022年的流凌期与往年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开江日期较往年提前。根据水文、气象部门预报,结合当前该省雨情、水情、冰情综合分析,今年黑龙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1至9天,将在4月12日至28日开江;松花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3至4天,将在4月5日至13日开江;嫩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4至9天,将在3月28日至4月14日开江;乌苏里江干流开江日期将比常年提前3至7天,将在4月5日至10日开江。二是2022年开江时主要江河干流的水位比历年同期偏高,普遍偏高1米以上。基于这一情况,预计今年黑龙江上游、松花江中下游发生一般性冰坝可能性较大,不排除发生灾害性冰坝的可能;嫩江上游、乌苏里江局部江段可能发生卡塞。

近年来,海事部门不断加强对封江以后船舶卧泊风险识别和流凌期船舶复航后的紧急情况预判。在2019年至2021年这三年的开江时段,辖区分别发生船舶被冰排冲击险情2起、1起、3起,遇险船舶16艘。从发生量看险情始终保持低位,但危险性极大。以2021年为例,因气候异常,黑龙江水域发生“倒开江”“武开江”,黑河8艘停泊在黑河港货运码头的船舶因受江面冰层滑动影响,船舶系缆断裂随冰排向黑龙江下游漂移,发生失控险情。经过相关部门高效快速的救援,险情得到有效处置。

2022年,为防止开江期间出现重大船舶险情和事故,黑龙江海事局提前对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水域船舶卧坞卧泊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摸底工作,共排查辖区卧泊(坞)点151处、卧泊船舶1429艘。同时摸排整理了客船、渡船、桥区等10类水上交通风险,这些风险点分布在全省20余处水域(有些甚至全水域多点分布,如乡镇农自用船、老旧船舶),结合海事职责,针对151处卧泊(坞)点和1429艘卧泊船舶的风险点进行研判,确定了易出现的风险情形及分布水域,明确了38项常规监管措施。

五大保障措施保障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

为确保流凌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黑龙江海事局将重点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预警式”提醒,强化分类指导。充分利用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进一步强化与航道、水文、气象、港口、航运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水情、冰情、航道的变化,利用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前发布各类可能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信息。对不同江段,将分类下达防冰凌指导意见,确保常规和紧急情况下的船舶安全。

二是“清单式”管控,开展重点预防。在全方位摸排的情况下,对梳理出的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桥区,实施“清单式”预案管理,密切监视水情、流凌冰情变化。如遇突发情况,将立即按照预案开展有关行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三是“全天候”值守,应急保障随时待命。在流凌期,海事救助力量将随时备航待命。应急待命点的救援物资和应急物资保证随时可用。黑龙江省水上搜救指挥中心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守,实行每天“视频点名制”,局属8个分支海事局、32个基层海事处、300多名执法人员全员严阵以待。

四是“穿透”式监管,确保安全监管到位。海事部门将严查船舶在流凌期的违法航行行为。深入船坞、船舶集中停泊区,对停靠、系缆等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和督促,同时加强船舶防污管理。提醒辖区涉水工程注意加强对水上施工设施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及时开展流凌后安全巡查,尤其注意施工水域信号台、助航标志等是否及时设置,必要时要发布航行通告,禁止船舶冒险航行。

五是“常态”化协作,共筑平安界河。在黑龙江流域,将充分发挥合作机制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对可能引发危险的凌汛堰塞区域及时协调中俄双方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破冰防凌工作,保障流凌期间中俄界河航行安全。

黑龙江海事局发布水上交通安全提示

根据春季流凌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黑龙江海事局向社会各界发布水上交通安全提示。

各有船单位、个体船主要提早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抗冰凌的各项准备工作。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拨打水上遇险报警电话:12395。

广大船员要加强流凌期船舶值班值守,根据冰情、水位发展变化,及时增强船舶系固、绑扎,对海事部门重点提醒的易受冰排影响的高风险船舶、设施要加强巡查和看护。

涉水工程的建设及管理单位要建立并完善流凌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应协调或准备应急船舶,储备充足救助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有关单位、部门,应结合辖区流凌实际,尽快设置助导航标志,尤其是施工和桥区水域,保障船舶通航安全。海事部门将根据航务部门助航标志的布设以及发挥作用的时间,结合水文、气象、航道等部门关于冰情、水位、流冰等级以及航道、航标等情况,在总体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宣布有关江段的复航时间。

黑龙江海事局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由于气温升高,江面冰层正逐渐变薄、变脆,承重力降低,切勿在江面行人行车,注意防护自身安全。

(责编:邹慧、李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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