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5月11日,齐齐哈尔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进会议。
推进会上,公布了《关于构建齐齐哈尔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组建合适成年人库,深化各单位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健全线索移送处理机制,深化强制报告工作落实;实现资源共用共享,深化未成年人救助矫治合作;协同开展各项社会治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近几年,齐齐哈尔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2020年,富裕县检察院建立起以县委政法委牵头、检察院“暖阳”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为载体、13家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12345”工作模式(一个中心、双向保护、三支队伍、四大框架、五项机制),成效显著。富裕县投入140多万元,建立了700平方米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完善了心理疏导、法律宣教、警示教育、互动体验等10余个功能分区。每年有2000多名未成年人实地参观、切身感受、受到教育,年均接待参观指导10余次。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等系列活动,落实司法救助、临时救助未成年人等政策,累计发放助学金16.9万元、司法救助金2.01万元、临时救助金1万余元,减免困境未成年人食宿费用5000余元,提供米面油煤等临时生活用品4000余元。
自2021年10月起,泰来县检察院有效发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作用,牵头会同该县民政、教育、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联动,取得黑龙江省康安慈善基金会的助学资金支持,开展“助学项目”,对83名县域内困境儿童以及孤儿进行救助,以每个孩子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直至18岁,18岁之后对求学继续支持,同时不定期发放学习用品、衣物,给予专业心理辅导。该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此外,龙沙区检察院联合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1+4+X”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模式;讷河市检察院在未成年人教育、预防、帮教、矫正、维权等方面建立“一体两翼”保护模式;龙江县检察院汇聚16家成员单位保护职能建立起“预防+办案+挽救+社会支持”保护模式等,营造出良好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氛围。(韩丙江、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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